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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
发布时间:2017/7/14 点击次数:13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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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7/13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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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7090013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90013
1、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改造工程已经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发【2017】60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付,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7】08017号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项目占地16160平方米,包括:路面及入口广场沥青路面4242平方米,篮球场沥青路面4455平方米,彩色沥青砼跑道3245平方米,步道砖路面785平方米,砼路面483平方米,人造草坪2950平方米,花岗岩边石1424.5平方米,旗杆1座,太阳能路灯31盏,排水口、沉沙井及配套建设排水管网系统、围墙及围栏工程、大门工程、守卫室改建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建设地点在凤城市蓝旗镇。开、竣工时间:2017年8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14:0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2楼,凤城市凤北路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5万元。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时至下午13:30-16:30时(地址: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0楼,凤城市凤北路3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任意一个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办理)、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办公地址:凤城市蓝旗镇蓝旗村
联系人: 樊校长
联系电话:13604950355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
邮编:118100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15-8125677、13842554660
传真:0415-3519198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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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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