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小长甸村一至八组道路改造工程(重发公告) |
发布时间:2017/7/14 点击次数:167次 |
|
|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7/14 |
截止日期: |
|
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7050019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50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小长甸村一至八组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投字[2017]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7]0513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改造全长2.392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4cm贯入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浆砌挡墙3处60延长米,新建圆管涵7道42延长米。
2.2建设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小长甸村一至八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2017年8月15日开工,2018年8月15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1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9点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原三江宾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宽甸县红石镇
联 系 人:吕文明
电 话:18242523567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杨长青
联 系 电 话:18604150419
2017年7月14日
|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