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新民市城镇燃气十三五规划和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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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为 编制新民市城镇燃气十三五规划和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1、项目名称 |
编制新民市城镇燃气十三五规划和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 |
2、招标单位 |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3、建设地点 |
新民市 |
4、工程规模 |
编制新民市城镇燃气十三五规划和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 |
5、总投资 |
60万元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7、标段划分 |
编制新民市城镇燃气十三五规划和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 |
8、招标内容 |
设计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10、计划工期 |
2017-08-15--2017-11-15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12、合同估算价 |
60万元 |
13、投标保证金 |
1.20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 |
编制新民市城镇燃气十三五规划和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标段必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甲级以上(含) 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3、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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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7-18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7-24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7-18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7-24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
5、招标文件售价 |
600元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8-11 10:30:00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公章) |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地址 |
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
邮编 |
110300 |
联系人 |
贾燊 |
电话 |
02427627278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4 |
邮编 |
110021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
电话 |
024-27521000 |
账号 |
21001404001059081299 |
联系人 |
李艳双 |
传真电话 |
024-62396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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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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