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10421 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6]523号,项目业主为北镇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垂直电梯(含医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地点:北镇市梨花路南、福佑街西、福智街东、和谐路北侧。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安全使用(具体时间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电梯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验收等。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如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一个品牌、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含)以上、自动扶梯C级(含)以上。(电梯生产厂家须具备)
3.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以上。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 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7年8月1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16-66349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佟伟静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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