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10417 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6]523号,项目业主为北镇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镇市梨花路南、福佑街西、福智街东、和谐路北侧。
2.2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服务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3招标范围: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环境监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业务范围为环境监理),并且在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网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7年8月1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16-66349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佟伟静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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