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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水湾综合整治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
发布时间:2017/7/24 点击次数:131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7/24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12017070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水湾综合整治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批复2016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批复大高发改批【2016】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高新区七贤岭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护岸、景观河道、拦水闸一处、修复与新建沙滩岸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高新区凌水湾。

2.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建设护岸618m,沙滩岸线338m,挡砂堤80m,拦水闸一座,修复641m河道,改造潜堤一条,海湾清淤一项等

2.3合同估算价为13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护岸、景观河道、拦水闸一处、修复与新建沙滩岸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护岸、景观河道、拦水闸一处、修复与新建沙滩岸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有港口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能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2、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意::(1)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2)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只收取投标人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用户名: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高新园区支行,账号:75030154800004070,联系电话:39788809,投标单位缴纳完毕投标保证金后,须在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保证金收据。(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地址)报名。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大连市招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高新区七贤岭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白云新村山庄北二街2号

邮编:

 

邮编:116000

联系人:

 

联系人:王秀燕

电话:

 

电话:39788839

传真:

 

传真:0411-397888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xiuyan@dlfanhua.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17年7月24日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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