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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发布时间:2017/8/1 点击次数:18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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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7/31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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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32017130034
抚顺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计划投资额:1194万元,
(5)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6)招标内容:抚顺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场地塑胶操场,人造草坪、围墙、照明等工程监理服务
(7)建设地点:抚顺市高湾经济开发区向荣路27号
(8)计划工期:2017年9月2日开工,2017年11月1日竣工,工期60天;
(9)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公示)。
3、项目经理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师资质。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17时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6、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发出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开标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服务大厅(亿丰中心售楼处北侧,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服务大厅(亿丰中心售楼处北侧,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议。
9、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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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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