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70015 建筑工程|
武警盘锦市支队反恐装备采购,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警盘锦市支队反恐装备采购
2.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盘锦市支队
3.采购内容:采购反恐装备器材共计3类8种61件(计划投资:14.11万元)
4.资金来源:本单位军费
5.供货地点: 武警盘锦市支队(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
6.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销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初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7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 13:30~16:00时(节假日休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2)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4日,每日8:30-16:00时(节假日休息)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8日9: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贰仟捌佰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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