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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凌海分库建仓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7/8/3 点击次数:143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8/2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001201715022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凌海分库建仓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已通过2017年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凌海分库建仓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取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凌海分库建仓项目施工;

2.2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和项目单位自筹;

2.3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凌海分库;

2.4招标内容:浅圆仓、提升塔、消防泵房及水池、道路、硬化地面、外网等;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共计123日历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照明等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

3.2 已取得2017年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凌海分库建仓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4.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起至2017年8月6日止,请于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207房间(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进行投标报名。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2017年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凌海分库建仓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注:提供以上(1)~(6)项的资料应与资格预审时一致,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具体见一楼提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时。

6.2 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具体见一楼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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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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