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80473 重要材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南园、古城、石桥子、六四一一、二级热力管网改扩建工程管网材料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供暖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三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焊接钢管采购项目
二标段:无缝钢管采购项目
三标段:PPR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2.2采购数量: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2.3交货时间: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2.5采购范围:管材及管件的购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一标段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供货劣迹)及优良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截止到2017年5月1日前)并且从事响应管材、管件生产的厂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10年及以上制造经验(见营业执照)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网上可查,并提供查询方式)。
(4)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覆盖本招标产品范围的检验检测报告
(5)取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近三年(2014年—2016年)每年销售额不小于10000万元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拒绝、否定或保留意见)。
(7)具有良好的国内供暖管材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2014年7月1日至今,有3个以上管径在DN600及以上业绩。
3.1.2二标段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供货劣迹)及优良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截止到2017年5月1日前)并且从事响应管材、管件生产的厂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10年及以上制造经验(见营业执照)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网上可查,并提供查询方式)。
(4)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覆盖本招标产品范围的检验检测报告
(5)取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近三年(2014年—2016年)每年销售额不小于10000万元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拒绝、否定或保留意见)。
3.1.3三标段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注册资金1亿元(含)以上的生产厂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均须具备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3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3.4均须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供应商)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4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复印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下午14时整,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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