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70441 建筑工程|
辽宁边防总队葫芦岛支队临海产业园区边防派出所营房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的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辽宁边防总队葫芦岛支队临海产业园区边防派出所营房建设项目
(2)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葫芦岛市边防支队
(3) 建设地点:兴城市
(4) 投资估算: 330万元
(5)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6) 招标范围:办公楼两层,建筑面积770.37平方米;执法办案用房建筑面积114.5平方米;行政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45.28平方米。
(7) 质量标准:合格
(8) 计划工期: 开工2017年9 月15日—竣工2018年5月15日
(9)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0)投标保证金:4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且通过IC卡刷卡认证的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17:00前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
(2)现场复核地址: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复核需带材料:建设工程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职称证;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署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录制有声视频资料(内容如下: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我承诺我公司在辽宁边防总队葫芦岛支队临海产业园区边防派出所营房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中无挂靠、围标及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企业信用报告BBB 级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9月5日上午9时30分,本次投标为电子标书,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建设单位纪检电话:04293113543-206、
总队纪督电话:024-86501111转6261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建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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