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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双羊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中学部)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7/8/7 点击次数:261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8/7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62017090475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双羊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中学部)建设项目已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凌海市双羊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为各项目所在学校,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凌海市双羊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中学部)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凌海市双羊镇双羊村,大锦线北侧。

2.3 建设规模:规划建筑总面积588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设面积4252.95平方米,学生食堂和厕所建筑面积1634.05平方米。教学楼主体四层,局部五层(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凌海市双羊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中学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底之前(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竣工时间);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凌海市双羊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中学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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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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