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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瓦房店市政道路、给排水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重发公告) |
发布时间:2017/8/7 点击次数:22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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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8/7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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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市政道路、给排水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瓦房店市市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面层摊铺,翻建排水管线,铺设管线等改造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瓦房店市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改造世纪小学道路、于屯东街、于屯西街、河北路、文兰办五一路至育英幼儿园道路、轴承园区曲大屯道路等次干路改造工程施工.其中包括面层摊铺26000平方米、翻建DN500-800排水管325米、翻建DN600排水管2000米、铺设DN200球墨铸铁管2000米,方砖翻建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为 880 万元。
2.4招标范围:面层摊铺,翻建排水管线,铺设管线等改造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9 月 10 日开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4、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7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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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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