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92017060231 设计|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为“辽阳市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工程(17个地块土地复垦项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阳市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工程(17个地块土地复垦项目)设计
2.招标单位:辽阳市环境保护局
3.建设地点:双河矿区东部矿山区域
4.工程规模:17块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设计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设计周期:2017年9月6至2017年10月20日,45日历天;此时间为计划设计周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地质灾害设计甲级和乙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生产建设类)资格;
2.本项目涉及污染整治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疑难问题,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鼓励企业与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校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9至2017年8月14日(9:00至17:00),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10房间)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资质证书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10房间)进行投标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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