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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河道整治工程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17/8/9 点击次数:245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8/9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52017040030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40030 1.招标条件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农经【2016】1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丹东市爱河大洋河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河道整治工程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勘察设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 2.2、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 2.3、投标保证金:1.5万元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设计图纸等 2.5、计划工期:45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自2017年8月9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 4.2、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4.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伍佰元(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或2016年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 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资料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9 月 06 日 09时30分,地点为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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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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