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50482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公安局新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5]349号,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镇市公安局新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高山子监狱原分局北侧(办公区东侧)。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9 月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或以上资质建造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派驻本工程建造师的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1、以上证书、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资料、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报名确认单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进行报名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天8:00 时至 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行网上报名、项目经理IC卡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 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