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路、促进路(促进小区门前—华南广场)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山东路、促进路(促进小区门前—华南广场)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建计发[2016]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检测线圈修复等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山东路、促进路 。
2.2工程规模:
工程: 检测线圈修复等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6 万元。
2.4招标范围:检测线圈修复等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0 月 1 日开工至 2017 年 10 月 21 日竣工,计划工期 2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4)投标保证金0.1万元,只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截止日期前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前由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1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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