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70809847901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全过程代理沈阳地铁九号线及十号线生产类物资采购。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九号线及十号线生产类物资采购
2、招标内容:沈阳地铁九号线及十号线生产类物资采购,本次招标共分五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各标段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一标段:辅料类 8
2. 二标段:工器具类 8
3. 三标段:通用设施类 12
4. 四标段:仪器仪表类 10
5. 五标段:专用设备类 10
(具体数量、技术指标等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清单,最终以中标人与实际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投标人应该对本次采购标段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标段内的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供货范围不完整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交货地点:沈阳地铁九号及十号线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卸货。
4、合同工期:多批次供货,每批订单下达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内货品的供货,具体明细及数量以买方订单为准。(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资质信誉良好;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但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段:辅料类必须包含以下三类中的一类:1)五金交电;2)电料; 3)五金工具;
二标段:工器具类必须包含工器具类物资的生产或销售;
三标段:通用设施类必须包含以下三类中一类:1)机电产品;2)机械设备;3)五金交电;
四标段:仪器仪表类必须包含仪器仪表;
五标段:专用设备类必须包含以下三类中一类:1)机械电子设备;2)机械设备;3)铁路配件。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截止时间: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7、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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