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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蓝旗镇甲云村村路改造项目、蓝旗镇正白旗村村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
发布时间:2017/8/11 点击次数:24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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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8/11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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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50029
1、凤城市蓝旗镇甲云村村路改造项目、蓝旗镇正白旗村村路改造项目已经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发【2017】98、9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7】08030、08031号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对以下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其中:
第一标段:蓝旗镇甲云村村路改造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改造村路6条,总长6778米,路面宽3.5米(部分受限路段为3.0米),采用水泥路面,两侧设排水边沟。铺设管涵5处,总长38米,其中d5000管26米,d1000管(双排)12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建设地点在凤城市蓝旗镇甲云村;
第二标段:蓝旗镇正白旗村村路改造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改造村路22条,总长6590米,路面宽3.0米-3.5米,采用水泥路面,两侧设0.3米土路肩及排水沟(部分路段为单侧边沟及散排)。铺设管涵25处,总长138米,管径d300- d1000;新建板涵2座,跨径均为5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建设地点在凤城市蓝旗镇正白旗村;
开、竣工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6日9:30时。地点为: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2楼(凤城市凤北路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3万元/标段。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时至下午13:00-16:30时(地址:凤城市凤北路3号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0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办理)及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近一个月)、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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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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