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702008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FXJY.GS.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2017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拨付专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取公开方式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建设地点:阜新市境内。
(2)建设规模:设置警示标志、警示诱导、钢护栏等设施(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2017年9月6日——2017年12月30日,工期116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操作资格证书。
(5)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资格。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专业经理部409室(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备注:
以上资料除8)、9)、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要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8月31日9:00时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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