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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粮食现货电商交易及物流服务平台二期物流节点项目集装箱场站建设工程 |
发布时间:2017/8/15 点击次数:22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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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8/14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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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0012017150252
东北粮食现货电商交易及物流服务平台二期物流节点项目集装箱场站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北粮食现货电商交易及物流服务平台二期物流节点项目集装箱场站建设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辽发改投资【2017】55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名称: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沈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锦阳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建平辽粮谷物有限公司、辽宁盘锦新开粮食储备库。
2.3 招标范围:沈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堆场1万平方米,辽宁锦州锦阳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集装箱堆场1.5万平方米,建平辽粮谷物有限公司集装箱堆场1.1万平方米,辽宁盘锦新开粮食储备库集装箱场站0.5万平方米和1824平方米的铁路罩棚。
2.4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1月12日,共计60天(日历日)。
2.5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投标保证金:7万元。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必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资质证书,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9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资格要求中证件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购买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下午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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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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