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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羊山镇鲁王杖子村乡村道路和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7/8/15 点击次数:19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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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8/14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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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212017150169 建筑工程|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县羊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朝阳县羊山镇鲁王杖子村乡村道路和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朝阳县羊山镇鲁王杖子村乡村道路和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羊山镇鲁王杖子村
3、资金来源:省财力扶持资金及自筹
4、工期要求: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1月30日(76天)最终以签订施工合同的工期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程规模:乡村道路6.004KM、文化活动室238平方米等。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从事过相关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3、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业绩资料: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少于一项类似本招标工程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4、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要求
1.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2携带资料有(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投标报名通过后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2.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14:00时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其它注意事项
6.1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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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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