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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滨湖实验学校项目附属工程 |
发布时间:2017/8/16 点击次数:34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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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8/16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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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02017099001
1、昌图滨湖实验学校项目附属工程,经昌图县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昌图县教育局;
(2)、工程名称:昌图滨湖实验学校项目附属工程;
(3)、总投 资:790万元;
(4)、资金来源:县政府投资;
(5)、招标范围:道路、外管网、大门、亮化、景观铺装等;
(6)、工程建设地点:昌图县滨湖新区;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叁级(含叁级)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资格。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8月20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8月21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5、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昌图交易中心开具的保证金缴纳单原件需粘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位置中,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4:00时,递交地点为: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粮食局五楼)。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粮食局五楼)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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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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