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井子区医疗卫生健康中心项目-热力管网及换热站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甘井子区医疗卫生健康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批【201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连市甘井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辛寨子街道前革村,裕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北侧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热力站土建工程、工艺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及热力外网、热力二次网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为 197 万元。
2.4招标范围:热力站土建工程、工艺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及热力外网、热力二次网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9 月 25 日开工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竣工,计划工期 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无负责在建项目。3、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书面证明,政府财力投资项目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4、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9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5:00 时至 5: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3: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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