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52017040035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4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满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16-2020)2017年第一批统筹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移民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水发[2017]209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13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第1标段:青山沟镇飞瀑涧村7组道路工程;路基改造1.931km,混凝土路面6759㎡。
第2标段:青山沟镇青山沟村姜家堡子道路工程;改造道路共16条线路,全长2.583km,铺设水泥砼路面7045㎡。
第3标段:八河川镇酒局子村8组道路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1.54km,路面宽度3.0m,新建浆砌挡墙6m,新建圆管涵1道。
第4标段:红石镇小韭菜沟村七组道路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0.892km,路面宽度6.0m,新建涵洞9道,停车场1处,新建挡墙96.9m,安装路灯19盏。
第5标段:太平哨镇太平哨村12、13组道路工程;路基改造3.287km,混凝土路面11488㎡,涵洞14道,管涵13道,盖板涵1道,挡墙370m。
第6标段:灌水镇天华村5组道路硬化工程;路基改造2.161km,砼路面6487.5㎡,小桥1座,管涵2道。
第7标段:古楼子乡大古岭村8组道路工程;新建砂砾石路面0.985km,路面宽度4.5m,新建浆砌挡墙40m,新建圆管涵2道,新建4孔10米桥1座斜交45度。
第8标段:永甸镇碑沟村1-2组道路硬化及防护工程;混凝土路面2.0031km、5025.9㎡,板涵3处,管涵8道,挡土墙144m。
第9标段:长甸镇四平村十一组桥梁工程;新建钢筋砼矩形板桥1座,结构为6孔8m,桥面净宽4.0m,桥梁引线62.5m,借方填筑429m³,水泥砼路面90㎡。
第10标段:下露河乡川沟村一、二组桥梁工程;新建钢筋砼矩形板桥3座,结构为2孔6m一座,桥面宽度4.0m;2孔8m一座、3孔8m一座,桥面宽度3.0m。台背引线填筑606m³。
第11标段:下露河乡川沟村路灯工程;太阳能LED路灯180基,灯杆(高6m)180基,120AH电池180块,120AH电池箱180个。
第12标段:振江镇浑江村房屋维修工程;平方改造30户,村部维修104㎡,学校维修240㎡。
第13标段:下露河乡通江村8组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平方改造34户,混凝土路80m,沥青路250m,排水沟20m,围墙595m,铁箅160m,太阳能路灯22盏,标石1块。
2.2建设地址:青山沟镇飞瀑涧村、青山沟镇青山沟村、八河川镇酒局子村、红石镇小韭菜沟村、太平哨镇太平哨村、灌水镇天华村、古楼子乡大古岭村、永甸镇碑沟村、长甸镇四平村、下露河乡川沟村、下露河乡川沟村、振江镇浑江村、下露河乡通江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第1、2、3、6、7、8、9、10、11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第4、12、13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第5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2017年9月20日开工,2017年10月25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第1、2、3、4、6、7、8、9、10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第5、11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第1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第13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第1、2、3、4、6、7、8、9、10标段的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担任第5、11标段的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担任第12、13标段的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6)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7)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1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不全者将谢绝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于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楼12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1日9点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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