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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综合楼厨房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7/8/22 点击次数:211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8/22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0012017150269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全过程代理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综合楼厨房设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综合楼厨房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综合楼厨房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仓储、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包括运行试验)、验收、培训、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应该对本次采购合同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合同包内的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供货范围不完整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资金来源
自筹
4、交货地点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
7、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厨房设备生产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生产制造,且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生产;
(2)投标人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商用燃气灶具);
(3)投标人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4)投标人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商用燃气灶具);
(5)外地企业须具有在沈阳市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或委托其他沈阳市内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作为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范围须含有厨房设备生产或维修;
(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售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外地企业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法人代表授权书。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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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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