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42017050046 建筑工程|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委托,为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单位: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
资金来源:自筹计划工期: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20日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20000m³/d,出水水质一级B标准,本期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仍为20000m³/d,污水处理厂全部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细河,细河水体功能区执行标准尾III类水质标准。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处理至含水率80%以下,然后运送至本溪市污泥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处置。新建污水二次提升泵站,满足深度处理车间水头损失需要,设计规模20000m³/d。新建污水深度处理车间,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设计规模20000m³/d。对现状生化池清淤排泥,增大生化池有效容积,提高处理效率。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等设计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总投资:1440.57万元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于一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垫付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 0067 5901 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882、024-44878929;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或方式):2017年8月 22日至2017年 8月26日8:00 时到17:00。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2017年 8 月28日至2017年9月 1日8:00 时到 17:00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及开标时间:2017年 9月 18日 9:0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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