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20152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环城绿廊桥梁工程长江路桥梁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市环城绿廊桥梁工程长江路桥梁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工期要求:2017年9月20日开工至 2018年5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253天。
2.5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合同估算价:人民币8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承担过同等规模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4.1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 年8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要求:
4.2.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项目部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其中必须有一项材料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等材料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除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他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4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对在投标报名时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 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9 月12日10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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