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02017159023
一、2016年昌图县毛家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的工程概况为:
(1)、建设单位:昌图县毛家店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2016年昌图县毛家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
(3)、总投资额:73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省配套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土壤深松及改良;
(7)、工程建设地点:昌图县毛家店镇六合村;
(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农机合作营业执照且能响应招标内容,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请单位法人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周末休息)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65-4号1-5铜钟街金缘丽城4幢1-5),招标文件每套成本费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1万元,(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昌图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单的原件必须需粘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位置中,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14: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粮食局五楼会议室)。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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