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70481
本招标项目觉华岛山体照明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觉华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工程内容:觉华岛山体照明
2.2建设地点:觉华岛
2.3招标内容:山体照明工程施工
2.4计划投资:总投资约100万元
2.5开标时间:2017 年09月14日上午09:30时
2.6要求工期;2017 年09月21日开工至2017年10月21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4日-2017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4-20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缴纳)。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09月1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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