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60011 建筑工程|
朝阳县2017年南双庙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中央财政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本项目为朝阳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及生态治理工程,共十八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2017年南双庙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单位: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朝阳县南双庙镇
4、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生态综合治理
8、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9月25日开工—2018年5月31日竣工(249日历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南双庙生态综合治理田间水利土建工程
二标段:小凌河流域南双庙田间水利土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水利行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需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3、投标人信用信息必须是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含不良行为)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携带资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格式,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到代理公司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7)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以上证明必须是水利专业,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到代理公司签订项目班子责任书;
(8)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并附网站查询记录;
(9)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二份(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附网页查询记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证件要求复印2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一份由委托人送到招标人处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法定代表人本人及项目班子全体成员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备案登记表到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法人诚信证明及项目班子责任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班子成员一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9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的2%,以转帐或电汇方式递交(从基本帐户转出)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9月18日14时0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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