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7150281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中心供热改造工程电采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中心供热改造工程经苏家屯区经信局关于《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中心热源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备案证明(灯经信备〔2017〕7号、沈苏经信备〔2017〕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对该工程电磁感应蓄热锅炉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中心; 2、项目名称: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中心供热改造工程电采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公告);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中心供热改造工程电采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960KW电磁感应蓄热锅炉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与技术规范及要求。 5、交货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前屯村;苏家屯区林盛堡镇、十里河镇;辽阳市灯塔市井泉村。 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7、交货及安装周期:中标后10日内锅炉等主要设备运到现场,20日内达到锅炉房运行供热条件(最终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5日前达到使用条件);注:1按照开始时间准备设计、制造、装配、运输、供货后于上述截止时间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具体交货事宜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统一部署,中标人应该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前72小时通知招标人。3如遇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临时不具备安装条件,中标人承担成品项目现场保护之费用及责任。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电磁感应蓄热锅炉生产制造);(2)所生产制造的电磁感应蓄热锅炉,必须提供产品监督检验院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3)必须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近3年以内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凭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发票);(6)产品使用单位所出具的业绩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磁感应蓄热锅炉生产厂家。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须持有的证件资料 1、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9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投标人须持有的证件资料: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肆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供货业绩及成功运行证明资料、管理体系认证、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盖法人章)。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9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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