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363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大发改发[201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红海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海滩游客服务中心信息化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
2.2合同估算价:464万元。
2.3招标范围:红海滩游客服务中心信息化工程
2.4工期要求: 2017 年 9月27日开工至 2017 年10月26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月29日至 2017 年9月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2)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9.2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年8月30日至 2017年 9月5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9月19日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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