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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城区老工业区(溪湖路)沿街改造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17/8/30 点击次数:297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8/30 截止日期:2017-09-03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溪湖城区老工业区(溪湖路)沿街改造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溪湖城区老工业区(溪湖路)沿街改造装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溪发改审字【201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改造51栋建筑楼体风貌及牌匾,总面积为211390.65平方米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市溪湖区溪湖路与滨河西路交汇--溪湖路与矿新路交汇 。 2.2工程规模: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700 万元。 2.4招标范围:为溪湖城区老工业区(溪湖路)沿街改造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改造51栋建筑楼体风貌及牌匾,总面积为211390.65平方米),承包人须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楼体风貌装饰施工、牌匾更换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等全部工作。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0 月 1 日开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饰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具备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级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负责人为国家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 4、施工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双休日不休息),联系人:于杰,联系电话:15841415877;报名地点: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天龙宾馆3楼)。注: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施工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2、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缺一不予受理,以上原件审查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4.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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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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