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调兵山市客运站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调兵山市客运站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调市发改发[2016]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调兵山市交通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候车大厅飘棚、卫生间地面维修改造、停车场地面及围墙等维修改造、柴发机房及地下消防水泵房维修改造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调兵山市铁秀路9号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363 万元。
2.4招标范围:候车大厅飘棚、卫生间地面维修改造、停车场地面及围墙等维修改造、柴发机房及地下消防水泵房维修改造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9 月 25 日开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86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外埠进入铁岭的投标人应首先到辽宁省建设厅相关部门办理“辽宁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入省备案登记”、然后到调兵山市及铁岭市建委相关部门办理入市备案。开标前未办理入市备案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4年3月15日~2017年3月14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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