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542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锦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锦农综[2017]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州市小东种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与省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二 个标段:
一标段:2017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2017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范家分场。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机电井74眼、井房(2m*2m)74座、平整土地256453m3、田间道路5.505km等。
二标段:农渠衬砌29774m、农桥(4m*4m)2座、涵洞15座、机井出水池74座等。
2.4 计划工期: 2018年5月30日前竣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5招标范围:机电井、井房、平整土地、田间道路、农渠衬砌、农桥、涵洞、机井出水池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或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投标人需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其它要求: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三套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
4.3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6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下午14时00分,递交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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