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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招标
发布时间:2017/9/7 点击次数:296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9/6 截止日期:2017-09-10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82017040057 建筑工程|
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FXJY.SF.003
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已由阜新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
2.2工程规模:堤防填筑、护坡及护脚等工程。
2.3项目类型:水利工程。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招标内容:工程质量检测。
三、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五、投标人资格:
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质量检测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专业经理部(409室)进行投标报名。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投标人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者不予以报名。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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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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