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0120170921258301
鞍山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鞍发改审社【20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烈士山西侧原大世界原址。
2.2工程规模:共采购2部电梯,其中直梯1部、提升机1部。
2.3投资额:50万元。
2.4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
2.5工期要求:2017年10月26日开工至2017年11月25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具体供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货物招标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电梯生产厂家,并在辽宁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主要部件为厂商自主生产、制造,不得外派生产,能开具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曳引式客梯电梯要求为C级(含C)以上;并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C级(含C)以上。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近年(指2013年至今),完成类似公共建筑工程单项业绩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6)投标人近五年(指2013年至今)所完成的业绩无人员伤伤亡事故(注:投标人须出具业绩无人员伤亡事故承诺函,并对承诺函负责。若发现有隐瞒人员伤亡事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报名时出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付款方式为本工程无预付款,供需双方在交货现场对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进行形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形式验收确认单;供方提供下述单据和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形式验收确认单、物资验收会签单表后2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验收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付合同总价款的30%。待整体工程决算后,正常运行168小时,支付合同总价的10%。合同总价余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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