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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 |
发布时间:2017/9/26 点击次数:39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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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9/26 |
截止日期:2017-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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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 21050120161108114803
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为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
2.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液相色谱质谱串联仪、液相色谱仪(畜产品);
3.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供货时间以签订供货合同为准;
4.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要求投标企业为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商。
5.本项目共划分5个包,5个包兼投不兼中。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2、报名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4)法人资格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7)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一套。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上午8:40时整。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第一包:5.6万。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行号:313225000285
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017年9月26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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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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