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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0/27 点击次数:25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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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10/27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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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 2105052017091202003
招标公告更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南芬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本南发改发[2015]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芬区铸件产业园生活区冲渣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区
2.2工程规模:敷设园区生活区一次供热主管网3km;二次供热分支管网延伸改造5km;建设泵站1座,换热站(含增温锅炉房)3个。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主要为供热管网穿越沈丹铁路防护涵工程,在沈丹铁路K102+966下马塘河桥下埋设防护管涵。
2.3合同估算价为:约203万元。
2.4招标范围:敷设园区生活区一次供热主管网3km;二次供热分支管网延伸改造5km;建设泵站1座,换热站(含增温锅炉房)3个。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主要为供热管网穿越沈丹铁路防护涵工程,在沈丹铁路K102+966下马塘河桥下埋设防护管涵。
2.5工期要求:2017年_11_月22_日开工至2017年 12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8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6日至2017年 10 月 3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电话:13898203336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 10 月26日至2017年10_月_3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5.2本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_11月16日 9 时_00_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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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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