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经开区新建信号灯工程(一)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沈开发改审【2017】1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本工程为开发区4个交通岗安装交通设施,一个路口安装高点监控等相关土建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220.19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开发区4个交通岗安装交通设施,一个路口安装高点监控等相关土建工程。(1) 在四个路口共安装交通信号灯杆21根,灯具49组。(2) 在四个路口共安装闯红灯电子警察安装杆10根,摄像机14台,摄像头14个。(3) 在一个路段安装高度为16m的视频监控一组,安装位置在沈新路北八号街交叉口。此外,该工程还包括交通信号灯杆、电子警察安装杆和视频监控安装杆基础挖槽及修复工程,及信号灯等的供配电系统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2 月 15 日开工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3: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A座5楼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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