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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九、十号线车辆段、控制中心甲供设备采购(给排水合同包三、动力照明合同包四、通风空调合同包(一、四))(已作废)
发布时间:2017/11/22 点击次数:324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11/22 截止日期:2017-12-01
招标内容: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全过程代理沈阳地铁九、十号线车辆段、控制中心甲供设备采购。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九、十号线车辆段、控制中心甲供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沈阳地铁九、十号线车辆段、控制中心甲供设备采购,本次招标共分四个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合同包
 设备总类
 备注
 
1
 给排水合同包三
 废水、污水处理设备
 
 
2
 动力照明合同包四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3
 通风空调合同包一
 管道风机
 
 
4
 通风空调合同包四
 冷却设备
 
 

(具体数量、技术指标、布置位置等详见用户需求书,最终以中标人与实际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3、合同工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36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根据设备安装工程实际进度。

4、投标保证金:

序号
 合同包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给排水合同包三
 5
 
2
 动力照明合同包四
 2
 
3
 通风空调合同包一
 4
 
4
 通风空调合同包四
 12
 

 

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1)给排水合同包三、动力照明合同包四及通风空调合同包一: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生产商;

(2-2)通风空调合同包四: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截止时间: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7.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7年12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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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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