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灾后重建水利工程(一)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庄河市灾后重建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庄发改农批【2017】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河道管理处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市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九标段庄河市塔岭镇、步云山乡、鞍子山乡、黑岛镇、光明山镇、栗子房镇、仙人洞镇
2.2工程规模:一是饮水修复工程,大口井检修口翻修,泵房维修3座,蓄水池维修1座,更换机电设备6套,新增消毒设备7套,新修山泉引流井5眼,新修大口井2眼,新建小口径深井1眼,更换管40.54km,泵房3座,蓄水池5座,阀井74座,排气阀井2座,截水墙32m,新修挡墙360m,管涵3座,翻修山泉引流井四周围栏72m,新修水源井上游截洪沟15m,新修护坡墙28m,混凝土截水墙加长19m。二是河道治理、修复工程,河道清淤、筑堤长度为14.457km,护岸长度为13.576km,浆砌挡墙长度为6.840km,车桥7座,涵洞8座,过水路面1座,三是过水路面、桥涵工程,管涵5座,车桥31座,涵洞11座,过水路面4座,护岸长110m。四是小型水利工程,挡水堰1座,迎潮闸2座,方塘4座,立轴闸3座,防潮堤0.158km,砼道路0.1km,灌排渠道2.95km,盖板涵3座,渡槽1座,提水站1座。(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为:九标段约481.44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12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具体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见招标文件附表(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8年 4 月 1日开工至2018年 6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有效劳动合同。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2018年 2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3 月 1 日 9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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