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喀左县兴隆庄镇中心小学教学辅助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喀左县兴隆庄镇中心小学教学辅助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喀左县兴隆庄镇中心小学教学辅助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喀发改发【2017】61号 喀发改发【2017】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庄镇中心小学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庄镇中心小学院内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跨度: 10米 层数: 地上一层 其他 建筑面积405平方米 。
2.3合同估算价为 69 万元。
2.4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405平方米,其中:新建食堂1栋,建筑面积325平方米;厕所1栋,建筑面积80平方米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1 月 26 日开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8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网上报名通过后与2017年11月30日前到喀左县住建局建工股办理项目经理部构成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要复印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携带:①项目经理部成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③施工企业规费证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④上述人员需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⑤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喀左县招标办备案。2、外省投标企业须到辽宁省住建厅办理企业信息报送;外市投标企业须到朝阳市住建委建管科办理企业信息报送;外县投标企业须到朝阳市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办理企业信息报送(信息报送需在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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