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全过程代理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风水电工程甲供设备采购及甲招乙购设备采购。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风水电工程甲供设备采购及甲招乙购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风水电工程甲供设备采购及甲招乙购设备采购,本次招标共分四个合同包,各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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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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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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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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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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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合同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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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提升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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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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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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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照明合同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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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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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招乙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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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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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采暖合同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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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机组、空调机组、水处理、定压补水装置、三通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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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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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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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采暖合同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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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风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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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招乙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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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合同包二及通风采暖合同包四为甲供招标,即供应商与甲方签供货合同。动力照明合同包五及通风采暖合同包六为甲招乙购,即供应商与甲方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与后期风水电施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具体数量、技术指标、布置位置等详见用户需求书,最终以中标人与实际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3、供货及设备安装期: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35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根据设备安装工程实际进度。
4、投标保证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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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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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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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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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合同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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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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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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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照明合同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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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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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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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采暖合同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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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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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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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采暖合同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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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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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给排水合同包二、通风采暖合同包六的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商,并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与检测等能力;
(3)通风采暖合同包四、动力照明合同包五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设备代理商需要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与检测等能力;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截止时间: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7.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7年12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