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中兴超市丁香湖店冷链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采购备案,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采 购 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中兴超市丁香湖店冷链系统采购
3. 建设地点:中兴超市丁香湖店
4. 资金来源:自筹
5. 采购范围:冷链系统(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前进入下述指定账户。
交纳方式:电汇、支票、现金(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7. 质量标准:合格
8. 货物交货时间:2018年1月25日前所有冷链系统设备运至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为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12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8日16:30止。
2. 报名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 报名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携带: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及要求: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12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竞争性磋商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二会议室
采购人将于上述时间在上述地点召开竞争性磋商会议,届时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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