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楼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委托,对其办公楼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楼招租项目
2、项目地点:沈阳市东北大马路119号,水润观园9号楼。
3、招标范围:水润观园9号楼出租(1-4层),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
4、项目租期:此次房屋租赁期为十年
5、项目对中标方要求:
1)经营范围:宾馆(含餐饮、洗浴)
2)中标方前三年需承担整楼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招标单位约30人一日三餐的费用及2名更夫、保洁人员三年费用。(整楼面积约为6656.36平米)
3)中标方从第四年开始至第八年需要支付,除支付第一条费用外,还需每年递增10万元(税后),即第四年10万元(税后)、第五年20万元(税后)、第六年30万元(税后)、第七年40万元(税后)、第八年50万元(税后)。
4)中标方第九年、第十年需要支付,除支付第一条费用外,每年需要支付50万元(税后)。
5)中标方最迟需在2018年5月31日前将宾馆(含餐饮、洗浴)投入使用。即装修期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5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涉及餐饮服务或物业服务等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内容。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3:30至 16:3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43号怀远商务大厦1802室)进行报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3:30至 16:30(北京时间),到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43号怀远商务大厦18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 上午9:30
2、开标地点: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71号五层 、六层(日本领事馆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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