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六中学音乐室改造工程项目竞价公告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第六中学委托,对抚顺市第六中学音乐室改造工程项目(LNHYFS2018-13)进行竞价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六中学音乐室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音乐室改造工程
3.最高限价:190,000.00 元;
4.施工地点:抚顺市境内(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5.工期:20日历天;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95%,剩余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本项目装饰装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抚顺市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投标人报价构成
投标人均以人民币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取中标金额的1 .0%,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数量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报名
1.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 2 月 8日8:30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报名。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2月 8日 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投标报价文件
投标报价单、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身份证、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前六个月)、工程清单、工程质量承诺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份数:共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以上材料要密封在档案袋中,在封皮注明投标人全称及投标项目全称,开标前不得开启封,加盖公章。
八、评标原则
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报价的一部分,需在开标2小时前以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接收人: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帐号:3301002809248051389
(注: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
十、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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