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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北方航空城消防、电梯、变电所日常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
发布时间:2018/2/6 点击次数:35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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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8/2/6 5:31:00 |
截止日期:201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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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北方航空城消防、电梯、变电所日常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北方航空城消防、电梯、变电所日常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时间
采购内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北方航空城消防、电梯、变电所日常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2018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包含“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公司必须保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保障能力,满足我公司提出的所有需求。
(5)采购单位资格审查备案单(经甲方盖章)
三、领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2月9日(周一至周五,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需 携带(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①本项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电梯消防管理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4。②变电所管理岗位——取得三年以上且经过年审的国家电监委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从事10KV变电所工作5年以上(以个人档案为准)(3)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5)2017年8月至今开具的任意一张正规的发票(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具有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供应商提供固定服务场所证明材料(含沈阳市、县等),提供在沈阳市驻有长期服务机构证明材料(非沈阳市注册企业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提供(1)-(7)项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北方航空城进行资格审查并获取资格审查备案单(采购单位盖章),如资格审查合格请携带上述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采购单位资格审查备案单(经甲方盖章)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 日14: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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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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