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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用房消除安全隐患及大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办公楼外墙维修、屋顶铁塔拆除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8/2/13 点击次数:303次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2/13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010120180212901501
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用房消除安全隐患及大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办公楼外墙维修、屋顶铁塔拆除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用房消除安全隐患及大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办公楼外墙维修、屋顶铁塔拆除工程)设计,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厅,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省本级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用房消除安全隐患及大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办公楼外墙维修、屋顶铁塔拆除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水利厅。
2.2项目概况:对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用房消除安全隐患及大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办公楼外墙维修、屋顶铁塔拆除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3合同估算价为7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13 日至2018年 2 月 23 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元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在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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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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